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九届“校园文学杯” 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06-11    浏览次数:1351


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九届“校园文学杯”

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



各相关学校:

为了展示新课改以来全省中小学作文教学取得的成效,继续推动作文教学长足发展,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关心现实生活,提高写作水平,给学生提供一个展示作文风采的平台,《校园文学》编辑部决定举办第九届“校园文学”杯全省中小学生作文大赛。本次大赛以“乐享生活,乐享写作”为主题,旨在展示江苏省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风貌和语文素养,引导学生热爱生活、热爱写作。欢迎全省各市、县(区)教研部门、各学校组织学生踊跃参赛。

一、参赛对象

 全省在校中小学生,大赛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组(甲组为小学生,乙组为初中学生,丙组为高中学生)。

    二、组别题目设置

甲组:作文要求200600字,可以《童年趣事》、《×××的校园》、《×××伴我成长》、《我眼中的×××》、《第一次……》、《爸爸(妈妈、老师),我想对你说》为题。

乙组:两题任选其一。

1.请以《我的××梦》、《美好的回忆》、《感受自然》为题。 

    2.请以“××,其实就在我身边”为题,在空白处填上两个字的词,如“关爱”、“榜样”等,把题目补充完整后再作文。

要求:①诗歌除外,文题不限;②字数不少于600字。

    丙组:1.阅读下面的材料,选择其中一则进行作文。

    作家林清玄对窗子和镜子有过精彩的比喻:一个人面对外面的世界时,需要的是窗子;一个人面对自我时,需要的是镜子。

    要求:选好角度,确定立意,明确文体,自拟标题;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义的范围作文,不要套作,不得抄袭。

    2.请以“致我们已逝去的童真”为题目,写一篇文章。①立意自定②文体自选③题目自拟

    除以上题目外,学校和班级也可自拟本次大赛的作文题目。提倡新观念、新视角、新形式,突出自我个性,展示文学风采,鼓励内容活泼、写法新颖的文章参赛。严禁抄袭剽窃,一经发现,即取消参赛资格。

   三、参赛时间

    即日起至20141130日前。

   四、参赛要求

1.参赛作品一律使用WORD文档格式,要求注明学校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班级、指导老师,来稿可发送至邮箱:xywxzs@126.com(请在发件主题中注明第九届写作大赛字样)。

    2.大赛收取每人参赛费、报名费、评审费20元,参赛作品概不退还。

   、大赛评选及奖项设置  

(一)大赛评选

    大赛严格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由省内写作教学名师、专家进行评选。

(二)奖项设置

    本次大赛面向参赛者、指导教师和学校分别设置奖项,奖项按参赛人数的70%进行评选。

1.参赛者奖:每组各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。获奖者均可获得荣誉证书一份(证书在2015115日之前发至各校)。凡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作品将由公开发行刊物《校园文学》报免费刊登展示,小作者本人将被邀请成为《校园文学》报2014年特约小作家,颁发证书,届时将开辟小作家专栏,发表其文章及免费刊登《校园文学》报“封面明星”。特等奖、一等奖获得者将有机会到南京《校园文学》编辑部参观学习。

2.指导教师奖: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。

3.组织奖:参赛作品达100篇以上的学校发组织奖,并赠送组织者精美礼品一份;200篇以上的学校,免费在省级刊物上刊登教师论文1篇,并赠送组织者精美礼品一份。

   大赛联系方式:

  址:南京市玄武区小营北路2-4号商务楼二楼《校园文学》编辑部

联系人:   曹 老 师       :(02586527633   15250985880    邮编:210018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《校 园 文 学》  编辑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一四 年 十 月 十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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