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十届“校园文学杯” 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06-11    浏览次数:1153


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十届“校园文学杯”

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



各相关学校:

为进一步加强广大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,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精神,营造积极向上、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,展示当代中小学生的精神风貌,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关心现实生活,提高写作水平,《校园文学》编辑部决定举办第十届“校园文学”杯全省中小学生作文大赛。本次大赛以“妙手写我心”为主题,旨在激发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强烈兴趣和文学创作的梦想。欢迎全省各市、县(区)教研部门、各学校组织学生踊跃参赛。

一、参赛对象

 全省在校中小学生,大赛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组(甲组为小学生,乙组为初中学生,丙组为高中学生)。

        二、组别题目设置

甲组:作文要求200600字,可以“我的假期”、“校园故事”、“×××伴我成长”、“我爱我的祖国”等为主题或题目进行作文。

  乙组:两题任选其一。

1.请以《我的阅读故事》、《感受自然》为题。 

    2.请以“少年,中国梦”为题。

要求:①诗歌除外,文题不限;②字数不少于500字。

          丙组:阅读下面一则材料,按要求作文:

    有人在论坛中发出这样的帖子:“彭丽媛的高贵美丽和大气是第一夫人中的NO.1;取得的成就是第一夫人中的NO.1;她的粉丝数量是第一夫人中的NO.1;她的学历、军职是第一夫人中的NO.1;她的歌声美妙是第一夫人中的NO.1;她的明星气质是第一夫人中的NO.1。”

    也有人发出了这样的帖子:“很多人第一眼看起来美丽,那种美丽却是表面的:彭丽媛是第二眼看起来仍然美丽,那种美丽是长久的。”

读了这则材料,你有什么感受和启发?请以“第二眼的美丽”为题,写一篇作文,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,不少于800字。   

要求:选好角度,确定立意,明确文体;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义的范围作文,不要套作,不得抄袭。

    除以上题目外,学校和班级也可自拟本次大赛的作文题目。提倡新观念、新视角、新形式,突出自我个性,展示文学风采,鼓励内容活泼、写法新颖的文章参赛。严禁抄袭剽窃,一经发现,即取消参赛资格。

   三、参赛时间

    即日起至20151130日前。

   四、参赛要求

1.参赛作品一律使用WORD文档格式,要求注明学校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班级、指导老师,来稿可发送至邮箱:xywxzs@126.com(请在发件主题中注明第十届写作大赛字样)。

    2.大赛收取每人参赛费、报名费、评审费20元,参赛作品概不退还。

   、大赛评选及奖项设置  

(一)大赛评选

    大赛严格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由省内写作教学名师、专家进行评选。

(二)奖项设置

    本次大赛面向参赛者、指导教师和学校分别设置奖项,奖项按参赛人数的70%进行评选。

1.参赛者奖:每组各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。获奖者均可获得荣誉证书一份(证书在2016115日之前发至各校)。凡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作品将由公开发行刊物《校园文学》报免费刊登展示,其她获奖作品也会被选登。小作者本人将被邀请成为《校园文学》报2015年特约小作家,颁发证书,届时将开辟小作家专栏,发表其文章及免费刊登《校园文学》报“封面明星”。

2.指导教师奖: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。

3.组织奖:参赛作品达100篇以上的学校发组织奖,并赠送组织者精美礼品一份;200篇以上的学校,免费在省级刊物上刊登教师论文1篇,并赠送组织者精美礼品一份。

   大赛联系方式:

  址:南京市玄武区小营北路2-4号商务楼二楼《校园文学》编辑部

联系人:曹 老 师  宗 老 师      :(02586527633   13645180003   邮编:210018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《校 园 文 学》  编辑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一五 年 十 月 十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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